当前位置: 管理办法 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年)
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年)
“十三五”时期是南京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南京从知识产权大市向知识产权强市迈进的关键阶段。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意见》(宁委发〔2015〕19号),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我市创新型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率先将南京建设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强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19年,在全省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创造的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全省领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制度对驱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作用充分显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支持产业发展计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1.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依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指标体系出台我市相关政策。根据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功能布局和知识产权集中度,集聚创新资源,重点培育和发展软件、智能电网、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对知识产权依赖度较高产业的有效集聚,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围绕南京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战略,推进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和现代金融服务业商标。推进核心版权产业发展,引导和提升南京软件、影视、游戏、动漫、广告等核心版权产业的创新和创作能力。在全市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品牌产品,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2.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依据《南京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实施办法》,在南京高新区(一区两园)等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支持实验区成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搭建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大数据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获批的省级以上实验区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市级在试点期内的每年每家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到2019年,在全市建成光电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智能电网产业、新材料产业、软件产业等5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3.推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支持鼓励园区创建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制定园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助推园区产业发展。开展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对接园区服务,每月组织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成员单位进园区巡回宣讲,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服务并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到2019年,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对接服务园区企业数达到10000家,全市培育5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培育 2家省级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示范区。
(二)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计划,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4.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计划,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成效显著的示范企业,对全市新增的市级示范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示范的,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到2019年,全市新增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示范培育期内新申请专利达到3000件。
5.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之中,给予我市通过贯标的企业一次性不超过4万元经费支持。到2019年,知识产权“贯标”合格企业累计达到 250家、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内审员达到2000名。
6.提升企业掌握核心专利能力。重点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及双创型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并快速、高质量地获取专利;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对外合作、知识产权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池。对我市年申请专利达到100件、50件和30件以上,且其中50%为已缴纳实质审查费的发明专利的创造大户企业,分层次给予资金补助;对我市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家给予2000元一次性资助。到2019年,培育拥有百件专利企业数达到500家,构建一批产品专利池。
7.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将品牌自创与收购相结合,培育一批拥有高知名度商标的示范企业。落实《基层商标工作规范化手册》、《企业商标使用管理规范》,推进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商标使用的标准化。实施“一企一标”和“一社一标”工程,加大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注册的扶持力度,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商标许可、品牌连锁、跨国兼并等方式,加大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到2019年,在全市培育一批国家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质量标杆企业,全市服务业商标和涉农商标年增长均不少于1000件。
8.加大对版权拥有企业的激励力度。以建设国际软件名城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双软认定”,严格落实对新认定软件企业和新登记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软件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由单纯承接服务外包向自主开发软件产品转变,鼓励南京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自”软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建立版权荣誉制度,建立健全以提升版权核心竞争力为价值导向的版权产业绩效评估体系,对南京非遗传承人优秀作品实行免费登记,在全市形成一批高影响力的版权企业。
(三)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引导产业向高端发展。
9.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支持以南京重点企业、高校院所为主体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通过中心与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强化创新链全过程的专利信息利用、预警分析、战略布局、申请确权、权属管理等,在全市形成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对我市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按价值高低每件从10000至1000元给予分层次奖励。到2019年,力争在全市培育5家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10.促进一批高知名度商标产出和高影响力版权创造。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提升自主品牌企业市场竞争力目标,重点在农副产品、工艺品等领域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高知名度商标,支持企业强化品牌运作,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并将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情况纳入企业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对获得认定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给予奖励。鼓励创造主体瞄准国际水准,促进文化艺术作品创新,对全市形成的一般作品版权免缴登记费;加强文化与技术结合,在动漫、软件、文化创意、影视表演、数字出版、工艺美术等领域形成一批高影响力版权。
11.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通过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专利产业化专项、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项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实施,打通产学研合作渠道,强化企业核心技术领域专利技术研发及产品产业化。三年内,在全市实施100项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并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助推企业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
(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打造高水平服务平台。
12.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认定办法》,继续推进鼓楼、江宁2家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支持江北新区创建集聚区,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培育集聚区内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对年专利申请代理服务量超1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代理量占50%以上的我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按照为我市专利申请代理量同比增幅超过30%、40%、50%三个层次分别给予奖励。三年内对新获批的市级以上集聚区每年给予20万元资助。到2019年,在全国率先建成“掌上”集聚区,建成1家省级集聚区。
13.加强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南京市众创空间知识产权服务指引》,建立众创空间知识产权顾问机制。加大对创客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对进入我市众创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申请资助等方面给予倾斜。到2019年,在全市培育10家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众创空间。
14.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推进南京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开发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实现资源开放与共享;推进国家专利技术(南京)展示交易中心与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第三方服务互联网平台建设,畅通高校专利向市场转化渠道。继续支持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三年内,每年择优给予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到2019年,建立面向企业、覆盖全服务链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争取纳入国家知识产权特色示范平台体系。
15.提升商标、版权服务行业水平。建设全国首批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制定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建立商标代理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监管制度,采取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商标代理人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定期开展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持有人、商标印制企业抽查和对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探索建立以“商标运作”为核心的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大规模开展企业商标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到2019年,全市培训商标监管执法人员2000人,培养和引进熟练掌握商标法规与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人才50名。建立并完善全市版权贸易、版权交易协作联盟,促进版权交易规范运作,提升版权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推动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字画和影视版权交易。
(五)实施知识产权强保护计划,优化保护环境。
1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互动协作,每年向海内外发布《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机制,设立江北新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发挥市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功能,引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17.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南京举办的大型专业展会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专利、工商、版权、商务等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联合驻会,引入行业协会参与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开展“剑网行动”,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等专门领域以及珠宝、家居等专业市场知识产权执法。运用 “双打”等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将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健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据库,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和跨类使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行为。公开专利举报投诉热线,及时高效调处专利投诉案件,对经举报并由市知识产权局查证后予以立案查处的专利违法行为,视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18.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专业市场监管力度。健全维权援助制度,在有条件的区(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对获批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给予资金奖励。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队伍。推行商标授权经营进商场(市场)制度,设计商标监管软件,将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建立更加高效的监管模式。对全市“老字号”商标进行重点保护并引导促进其发展。到2019年,在全市培育5家市级以上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平台、30家市级以上“正版正货”示范街区。
(六)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计划,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19.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设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建立知识产权投贷保联动机制,按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的股权与债权、担保结合融资服务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知识产权金融风险池。对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单一担保方式的基准利率贷款,给予科技银行基准利率30%的利息补贴。三年内,在全市打造3—5家知识产权金融试点示范园区,全市以知识产权单一方式质押融资贷款余额超过3亿元。
20.建立多渠道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搭建由金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专业人士等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创办知识产权投融资经营和服务机构,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增信增贷计划,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共同开发融保互通互认的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增信增贷和知识产权融资产品的标准化、业务的规模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在全市加快形成多方参与、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
21.引导和支持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推进南京全国首批专利保险示范城市建设,加大对企业专利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投保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和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险等险种,对享受政策性补贴以外企业投保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等险种,其投保费用每件给予一定补贴;对投保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险的企业,每家给予投保费50%的补贴。实现全市企业专利保险保障金额逐年递增20%。
(七)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计划,形成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22.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培养。建设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江学院等5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对承担南京市知识产权培训任务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每家每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经费。支持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鼓励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在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对自主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在宁高校,按照市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标准给予重点支持。到2019年,在全市培养各学历层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人才达1000人。
23.构建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在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选修课程;面向政府机关、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培训,并纳入各级行政学院课程;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人、专利信息分析、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等专项业务培训,继续举办企业家知识产权高层研修班和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到2019年,全市企业家参加知识产权培训人数达到1500名,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达到4000名;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配备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接受知识产权培训全覆盖。
24.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管理、运用、法务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将知识产权人才在宁创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纳入“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对在南京市新注册登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根据其经营和纳税情况,市财政给予一定经费扶持。在全市高校、企业、服务机构中选拔一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和人才库,打造南京知识产权发展智库。到2019年,在全市培养50名专家进入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培养100名知识产权人才分别进入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库和骨干人才库。
(八)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计划,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25.创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加强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联系,举办、参加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和展会等,打造紫金国际知识产权峰会品牌;支持区(园区)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研发机构落户南京,创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国际合作试点示范园区。
26.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快企业知识产权“走出去”步伐,建立涉外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针对重点贸易国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申请国际专利、注册国际商标、参与国际研发分工和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或巴黎公约途径提出向国(境)外申请并授权的专利,按其实际发生额,在省级资助奖励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配套资助,每件最高资助2万元,支持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升科技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27.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和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适时发布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报告,支持服务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加强国际合作,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处理海外知识产权事务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建立科学决策、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对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胜诉或达成和解的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予以资助,省市两级资金对于同一申请人每年的胜诉案件累计最高资助5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统筹部署和协同推进。强化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职能,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总体工作,研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大事项。加强知识产权、工商、公安、法院、城管、文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发挥行政、司法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建立优势产业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对南京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协调。组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为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将知识产权强市行动计划列入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强化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科技、工商、文化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推进各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制定和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配套政策,注重各部门间政策的协调,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环境。修订《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部门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建立市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扶持力度。市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进步奖评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要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各区及各类园区要保障知识产权强市意见和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考核评价。
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综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市对区考核指标体系,引入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商标注册量、万人一般作品和软件著作权量等考核指标,将使用正版软件纳入“诚信单位”评比指标体系。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评价方法,研究出台南京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分区域、分行业类别进行比较评价,考量创新投入与产出比,定期评估公布知识产权工作绩效。2019年,由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效果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区(园区)给予奖励。
(四)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发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3”世界读书和版权日等重要宣传平台作用,通过广场咨询、巡回宣讲、媒体广告、论坛沙龙、发布典型案例、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南京各类学校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争创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引导在宁高校大学生组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志愿团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尊重知识、崇尚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