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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我厅拟启动2015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本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以及在海外设立或共建五种类型。具体要求参见《管理办法》。
2、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国合基地。
3、优先支持各单位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加强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为主题建设国合基地;优先支持企业通过“走出去”在海外并购研发机构或设立产业基地的形式建设国合基地;优先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园区以推动国际产学研合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建设国合基地。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chensy@zjinfo.gov.cn(标题请注明“单位+基地申报”)。
3、各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国合基地限额2家,超额报送的不予受理。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陈晟颖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
电话:0571-87978953
邮箱:chensy@zjinfo.gov.cn
浙江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廖川杰
电话:0571-87054108
邮箱:liaocj@zjinfo.gov.cn
附件:(附件下载点击这里)
1.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3. 浙江省现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清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