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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6〕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1、省科技重大贡献奖
2、省自然科学奖
3、省技术发明奖
4、省科技进步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厦门行政区域内的单位。
2、拟申报项目须在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相关的项目名称、推荐奖种、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等。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予推荐。
3、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需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结题证明等材料,并在推荐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项目的成果登记。
其它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省科技厅通知。
三、我市申报与推荐工作要求
由于申报时间紧迫和推荐名额限制,请有意通过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单位务必于8月15日前将拟报省奖项目简要信息以邮件形式(格式见附件1)报我办,并于9月1日前完成网络提交,以便推荐单位进行网上材料审核、择优推荐、项目公示和网络材料提交工作。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打印生成《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于9月13日前将纸质推荐书原件一式二份和承诺函一式一份报送我办。
请申报单位按以上时间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因推荐名额有限,若受理申请数超过限定名额数,将根据提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在限定名额内择优推荐。
联 系 人:唐燕婷 李根
联系电话:2021855 2051278
电子邮箱:355213922@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D厅26号科技局窗口
附件:1、拟报省奖项目简要信息
2、承诺函
3、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6〕3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