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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福州市专利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高新区投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榕政综[2014]68号),现将2016年度福州市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个人)应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地在本市的个人;本市外专利权人许可我市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征得专利权人同意,可由实施单位提出申报。
2、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4、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申报专利项目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或技术发明奖。
为了确保推荐项目质量,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高新区投促局要认真履行推荐职责,做好2016年度市专利奖项目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材料要求
1、《福州市专利奖申报书》1份及电子文档;
2、相关附件(见申报书“填写说明”);
3、书面申报书和附件用A4纸,按顺序竖向左侧装订或胶装成册,不另加塑料封面。
4、申报人还可根据需要自愿提供专利项目产品、模型。
三、申报时间
请于8月29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
福州知识产权网http://www.fzipo.gov.cn,相关资料登载在“站内公告”中。
联系人:夏东升 曾敏
电话 :83326961
Email :fzxds@126.com
附件:《福州市专利奖申报书》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