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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一、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量:15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0-30/2018-11-22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一、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经信委〈局〉,工业园区经发委、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江苏省一、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隶属于苏州市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相关服务、有一定的公益性;

  3.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如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支撑、法律援助等的公共服务机构;围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推动创业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撑的“双创”平台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须填写《2018年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供1份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工作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须按要求提交《信用承诺书》(附件3),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市、区经信部门结合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为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性,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市经信委委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收集申报资料、开展形式审查 并联合开展专家评审、实地抽查等后续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发动。江苏省一、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是申报江苏省三星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性条件。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平台单位申报,负责审核、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是激励鼓励、创新发展。为激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贴近市场需求、贴近企业需求开展服务,江苏省一、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一经认定,有效期为3年。2018年以前复审通过的江苏省一、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复审通过时间为新的认定节点。

  三是完善资料、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苏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甫桥下塘13号,联系人:马向东,电话:65117581,电子邮箱:13862136178@163.com。苏州市经信委积极做好业务指导,联系人:中小微企业处 唐永标,电话:68616231。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