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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的通知
各有关重点实验室: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2017年省重点实验室的考评结果,现将2018年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下达给你们。2018年运行费分配如下:
一、对“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化学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等2个免评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下达运行费35万元;
二、对“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等13个考评等次为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下达运行费25万元;
三、对“福建省防火阻燃材料重点实验室”等27个考评等次为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下达运行费15万元。
2018年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费合计为8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该运行费用于补贴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研究开发、实验所必需的科研仪器、引进必需的技术软件、仪器设备开放运行及学术交流活动等。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15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资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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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孟超肝胆技术联合创新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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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江夏学院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金融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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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大学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金融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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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厦门大学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慢性肝病肝癌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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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慢性肝病肝癌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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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建海洋研究所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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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厦门大学 |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海陆界面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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