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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苏州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
苏科服〔2018〕51 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27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部分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运行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2018年为首次评估,评估对象为2014年底前立项支持的苏州51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
评估内容为2015-2017近三年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绩效。
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
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苏州市科技局负责本次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评估的具体工作,按要求开展初评与推荐。
三、评估程序
1.填报评估材料。各市、区科技局依据要求,组织辖区内院士工作站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见附件2)。
2.核实事实和数据。各市、区科技局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材料,逐一核实填报的数据,对提供复印件的,必要时可核查原件。审核设站单位是否与院士至少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其中一个方面保持合作。
3.初评与推荐。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估,初步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初步评估结果和材料排序上报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1.10月12日前,各市、区科技局核对评估清单中的相关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及证明材料。
2.10月19号前,各市、区科技局完成核实事实和数据工作后,将参评单位评估材料及相关证明附件,一式六份报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电子版一并上报。
3.因客观原因合作较少的院士工作站,经合作院士同意,可自愿放弃参加评估。由依托单位提交申请、盖章,院士所在单位盖章后,报苏州市科技局。放弃参加评估的,不再纳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序列管理。
五、联系方式
序号 | 联系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张家港市科技局载体科 | 58286112 |
2 | 常熟市科技局成果科 | 52776926 |
3 | 太仓市科技局成果科 | 53522636 |
4 | 昆山市科技局成果科 | 57313542 |
5 | 吴江区科技局成果科 | 63981883 |
6 | 吴中区科技局高新科 | 67683639 |
7 | 相城区科技发展局专利成果科 | 85182158 |
8 | 姑苏区科技局科技处 | 68727615 |
9 | 工业园区科信局科技处 | 66681670 |
10 | 高新区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 68751526 |
11 |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 65240990 |
12 |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 65246055,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