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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苏州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量:115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0-09/2018-10-12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  

苏科服〔2018〕51 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27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部分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运行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2018年为首次评估,评估对象为2014年底前立项支持的苏州51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

  评估内容为2015-2017近三年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绩效。

 

  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

  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苏州市科技局负责本次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评估的具体工作,按要求开展初评与推荐。

 

  三、评估程序

  1.填报评估材料。各市、区科技局依据要求,组织辖区内院士工作站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见附件2)。

  2.核实事实和数据。各市、区科技局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材料,逐一核实填报的数据,对提供复印件的,必要时可核查原件。审核设站单位是否与院士至少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其中一个方面保持合作。

  3.初评与推荐。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估,初步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初步评估结果和材料排序上报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1.10月12日前,各市、区科技局核对评估清单中的相关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及证明材料。

  2.10月19号前,各市、区科技局完成核实事实和数据工作后,将参评单位评估材料及相关证明附件,一式六份报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电子版一并上报。

  3.因客观原因合作较少的院士工作站,经合作院士同意,可自愿放弃参加评估。由依托单位提交申请、盖章,院士所在单位盖章后,报苏州市科技局。放弃参加评估的,不再纳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序列管理。

  五、联系方式


序号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1

张家港市科技局载体科

58286112

2

常熟市科技局成果科

52776926

3

太仓市科技局成果科

53522636

4

昆山市科技局成果科

57313542

5

吴江区科技局成果科

63981883

6

吴中区科技局高新科

67683639

7

相城区科技发展局专利成果科

85182158

8

姑苏区科技局科技处

68727615

9

工业园区科信局科技处

66681670

10

高新区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68751526

11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12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65246055,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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