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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及中直机构类)考评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闽科基〔2016〕8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建设期满并已通过验收的57个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及中直机构类)运行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评估,现将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等11个实验室考评等次为优秀。
二、福建省防火阻燃材料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等18个实验室考评等次为良好。
三、福建省光电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华侨大学)等22个实验室考评等次为合格。
四、福建省海洋酶工程重点实验室(福州大学)等2个实验室考评等次为整改。请实验室依托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实验室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考评专家的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并寄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认真整改。我厅将在一年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
附件:2017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及中直机构类)考评结果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