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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部门、省属高校、省属厅级事业单位、省管国有企业,贵阳国家高新区、安顺国家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初步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和推荐工作要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类别分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从海外引进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良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1.推荐渠道。申报人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市(州)科技局、贵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省直部门、省属厅级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省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申报。此外,贵阳国家高新区、安顺国家高新区和已入选的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也具有推荐权,可按科技部单列名额组织申报和推荐。
2.推荐名额。采取隈额推荐的形式进行。根据科技部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结合我省实际,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分配为:中青年科技刨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5名,其中贵州大学推荐名额可推荐8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名额2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不限推荐名额;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名额1个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网站说明。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一申报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2.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工作要求,通过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等程序,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市(州)科技局、贵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须将推荐人选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其他推荐单位须将推荐人选报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按权限推荐至省科技厅。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单位推荐函(由推荐单位出具,主要对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情况进行说明,并以附件形式提供评议专家名单)
(2)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原件);
(3)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申报材料(推荐表及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盖章)
3.省科技厅推荐。根据科技部分配名额,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按相关程序要求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并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对建议推荐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省科技厅在申报系统对推荐人选进行统一推荐,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部。
四、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并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推荐条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对来自企业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人选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刨新人才和团队给予特殊支持,申报人年龄限制可放宽2年(西部地区特殊支持人才在支持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岗的,取消人才称号和相关支持措施)。
2.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扩大选才的覆盖范围,推荐人选要符合国家和部门及地方发展需求,重视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快、市场估值高的科技型公司中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要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优先从承担重大研发项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优先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优先推荐来自企业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获奖和众创空间等载体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选才标准,把推荐对象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递选的主要条件,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要严格规范推荐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各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虛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已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高新区推荐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不再直接向科技部推荐,须先报省科技厅汇总后,由省科技厅统一向科技部推荐
6.各推荐单位请于8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处(科技人才处),逾期不再受理。未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和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不予受理;推荐人选人数超出分配名额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人事处(科技人才处)
任圆,0851-85867392
材料报送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科学路16号省科技厅办公大楼6楼613房间
2.科技部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10-88659000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