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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9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主持申报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2号)以及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国科发基〔2017〕322号)等部署和通知要求,逐条进行认真的合规性初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渠道。中央企业经所属设区市初审后,可随同设区市申报文件合并上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本行业单位初审后向我委申报;各类高校统一归口省教育厅初审后向我委申报。本次申报不限制名额,经我委合规性初审、专家评审及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正式行文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上报材料: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方案》(包括相关证明文件)一式3份;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采用excel格式填写,并附电子版光盘2张。
四、上报材料和推荐文件请于8月31日前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