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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浏览量:121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7-16/2018-07-2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经信规〔2015〕2号,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及2014年度认定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工作

  2018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由各设区市及省管县(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应符合《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3。

 

  二、关于2014年度认定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

  各地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的组织工作。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4,复核要求按《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复核材料与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相同。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结合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申报。

  (二)企业申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请在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上进行网上办理,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5。企业在线申报时须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在线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

  (三)为便于材料备查,除网上办理外,企业应提供一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请各地经信部门收齐后,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6),7月20日前邮寄至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网上办理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松;电话:025-83398234;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邮编:210016。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