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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对英国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量:114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8-26/2018-09-2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对英国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8〕29号)总体要求,为持续推进与英国的产业研发合作,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对英国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支持额度

  支持江苏企业联合英国境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实体,围绕江苏产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合作。合作项目必须体现创新性,专注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及服务提升,并有明确的产业化、商业化前景。

  此类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项目实施需要,其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作为项目参与方加入。

  此类项目获得立项的,每项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70万元,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二、具体组织方式

  1. 江苏企业与英方形成明确合作意向、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后,及时向相应地方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信息请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上查询)报告合作及项目情况,接受地方项目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后按程序申报。

  2. 本次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2018年9月25日结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于8月26日至9月25日(17:00)开通,正式接受江苏企业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等材料。

  3. 今年上半年已申报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的对英国合作项目,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梳理项目当前情况,对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向地方项目主管部门报告,明确上半年申报是否继续有效,并填报确认函(见附件2);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继续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本通知附件2的相关说明补充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中英合作双方应具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础,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项目合作文件。中方参与单位之间也需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合作文件应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

  2.有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次项目;申报过本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次项目;本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出具信用承诺,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信用承诺。

  4.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材料报送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

  2.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书采用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国别产业技术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等部分附件还需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平台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3. 各项目主管部门2018年9月25日17:00时前完成网上审核及推荐提交,9月28日前统一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联系人:胡伟伟,电话:025-85485926/86228072),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任晓慧 吴三毛

  电话:025-57711715 025-58708856

  传真:025-57714182

  邮箱:renxh@jstd.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1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