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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开始启动2014年“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认定内容
培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三是加强企业专利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拥有量和质量。五是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不断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六是引导企业研究和运用专利战略,把专利战略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七是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开拓市场和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的作用。八是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确保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实施、培训和奖励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定的数量
今年拟认定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
三、培育、认定的申报条件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
(二)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有初步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企业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总数10项以上;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考核的范围
2005年、2008年和2011年认定的“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5)。
五、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件)
(一)申请认定“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材料:
1、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
4、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自评表;
5、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清单)和其他材料。
(二)申请考核“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材料:
1、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申请表;
2、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自评表;
3、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
4、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清单)和其他材料。
六、认定及考核
(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认定“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进行考察,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企业名单确定后,市知识产权局下达批准文件,并向被确定企业颁发“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二)市知识产权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一年整改和取消资格三种。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成绩合格的保留“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称号;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或取消“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格。
(四)近两年有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或有行政、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限期一年整改。
(五)没按规定时间提交考核资料的企业,取消“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格。
七、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26日。
受理地址:市府大院5号楼11楼1108室。
联系电话:2137367、2222653
电邮:kjjfym@zhuhai.gov.cn
2014年2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