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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领军、高层次人才和获得各项人才奖励的人才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2017学年学费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量:17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6-15/2018-08-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各位:

  为落实《苏园工〔2017〕29号-园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的子女入学政策,现启动领军、高层次人才和获得各项人才奖励的人才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2017学年学费补贴的申请工作。

  一、适用对象范围:

    对领军、高层次人才和获得各项人才奖励的人才,其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学费补贴。

  领军人才:在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或就业并获得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和园区“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等各级领军人才称号者。

  高层次人才:在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或就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和其他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补贴标准

  四、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1)下载申请表模版进行填写,打印后请学校盖章(详见附件1《领军、高层次人才和获得各项人才奖励的人才子女就读非公办学校2017学年学费补贴申请表(试行)》)

  (2)证明材料:包括基本材料、人才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2《非公办学校学费补贴申请证明材料目录》)

  (3)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表一份(学校盖章版)

   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证明材料原件(现场需核验原件)

  (4)电子材料要求(请务必与纸质材料一致)

   文件夹名称:人才姓名+企业名称,如张三+公司全称

   文件夹中的电子文件顺序和命名要求

  2、窗口现场办理

  (1)请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大厅取号(1号窗口)。

  (2)递交纸质材料,提供装有电子材料的U盘和原件。

  (3)窗口人员收取纸质材料、拷贝U盘中的电子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人才热线 67068024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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