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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试点名称自主申报~企业“起名难”变“起名易”!
2018-07-24 08:53来源: 仲恺高新区政务服务网
为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省工商局将于7月20日起在惠州市试点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范围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是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为申请人提供名称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并申报企业名称的一项便利化服务。
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分支机构)。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自愿申报、自主选择、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以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审查时,发现企业名称存在违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粤工商规字〔2018〕4号)规定的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的,不予登记。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是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为申请人提供名称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并申报企业名称的一项便利化服务。
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分支机构)。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
入口一主要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gdgs.gov.cn/gdgsj/index.shtml
入口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也有入口
网址:http://qcdz.gdgs.gov.cn/
办理流程
点击【我要办理】进入申报
▼用身份信息注册后【登录】
申请人填报的名称查询比对通过后,给予1个小时的保留期,供申请人填写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投资等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完成企业名称申报。
在1个小时内未完成企业名称申报的,该名称将失效并需要重新申报。
完成!
温馨提示
保留期满前可申请延长保留期一次,延长期限为30天
保留期内未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的,可以撤回
每个账号只能同时申报成功5个名称
申报名称成功后,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申请网上设立登记,也可以备齐申请材料直接到登记窗口办理。
注:
1.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告知书》。
2.使用了其他企业/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有投资关系或者经授权的证明。
3.使用了驰名商标作为同行业企业字号的,还需提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