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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于物联网的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量:1092 收藏

公示原文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实施办法》(深圳市政府2012年第15期公报)相关规定,我委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组织了专家评审,拟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项目评估处

  投诉电话:88102191

  传 真:8810118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

  邮 编:518035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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