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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量:71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3-03/2023-04-28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担保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融资担保机构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三)已在工信部担保系统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且发生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二、申报材料

  (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2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表。

  (五)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对于申报项目,除书面评审外,还必须到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抽查数量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数的30%。

  (二)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市工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请于4月28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2、3正式行文上报我厅(融资促进处)。

 

  四、名词解释和计算公式

  (一)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计算公式:

  某担保机构年度小微企业业务年化担保费率=∑该机构当年度每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费/∑该机构当年度每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额

  某担保机构年度小微企业业务年化担保额=∑(该机构当年度每笔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额×实际担保天数/365)

  担保业务担保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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