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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21年“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拟入选人员的公示

发表于:2021-10-13 关注 

  关于2021年“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拟入选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才办〔2016〕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37号)要求,评选出2021年“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拟入选人员共12名(按姓氏笔画排序),现予以公示。


  一、2021年“南粤突出贡献奖”拟入选人员(2名)

  1. 张忠德,广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主任中医师、教授;

  2. 高文,中国工程院院士,鹏城实验室主任、教授。


  二、2021年“南粤创新奖”拟入选人员(10名)

  1. 尹烨,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研究员;

  2. 刘超,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主任法医师;

  3. 苏权科,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 杨春宝,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北斗首席科学家;

  5. 杨登辉,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教师;

  6. 张培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7. 陈和生,中国科学院院士,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研究员;

  8. 姚璇秋,广东潮剧院国家一级演员;

  9. 骆抗先,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主任医师、教授;

  10. Miguel A. Esteban(米格尔•埃斯特班),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研究员。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省纪委监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反映拟入选人员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共7天。

  受理部门: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话:020-83134848、83134946,传真:020-83307379。

  省纪委监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0-83137877,传真:020-83172614。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620室。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