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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量:208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23/2020-06-0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人才工程引领作用,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长科发〔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0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长沙市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的22个领域中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需在55周岁以下(含55岁,截至2020年6月1日),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创新条件

       创新条件需满足以下之一:

       1、近五年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光召科技奖的获得者;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各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第一负责人;

       3、担任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

      (三)创业条件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满足创新条件的基础上,创业条件需满足以下两类条件之一:

       1、创办企业类

      (1)在长沙创办实体科技企业持股20%以上,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2)创办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以上,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3)创办企业近三年年均缴纳税收在50万元以上(含享受免税政策所产生的免税额度),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2、领办企业类

      (1)领办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该企业担任技术总监以上职务,负责技术研发工作,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合作或聘用合同,与企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合作经历,并有3年以上薪酬支付依据;

      (2)个人科技成果需在领办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并产生经济效益,成果转化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以上,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3)领办企业近三年年均缴纳税收在300万元以上(含享受免税政策所产生的免税额度),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四)重点支持对象

       1、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行业领军者、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人才申报;

       2、对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优先支持。

三、资助政策

      (一)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资金,支持由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主持的符合长沙市产业导向的重大产学研合作等相关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二)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其所在单位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重点平台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三)积极推荐创新创业成效显著、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湖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等省级科技奖励及长沙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认定为长沙市C类高层次人才)。

四、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同意,区县(市)、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

      (一)申报单位进入长沙科技网(http://kjj.changsha.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同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真实性承诺书;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创办或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非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持股比例、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薪酬支付依据等证明其出资人资格、担任公司职务的材料;

       4、所创办或领办企业近三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免税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科技成果在企业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产品销售明细表等);

       5、其他辅助材料(可选):成果评价、科技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

     (二)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其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交推荐单位签章后,送长沙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与智力引进处。

五、截止时间

       2020年长沙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六、咨询方式

长沙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与智力引进处

电话:0731-88666168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南侧1118室。


附件:

1、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2、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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